一、招生对象: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C型)表上不低于4.5无色盲,无色弱,具备一定英文书写及口语表达基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合法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无劣迹记录。学制3年、5年,设大专、本科层次。计划内招生100名,计划外招10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民航企业用工要求,掌握民用飞机机电维修专业基础执照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能从事飞机机电维修生产第一线工作的适应民航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核心课程:
飞机系统与附件、燃气涡轮发动机原理与结构、飞机电子系统、飞机电子设备维护、飞机动力装置维护、外场飞机结构检查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就业于航空公司、机场、飞机维修单位等企业,主要从事飞机装配、检测、维护、保养、修理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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